涞源县4月民生事项收集渠道台账 | |
单位:涞源县市场监管局 填表日期: 2024年4月1日 | |
序号 | 问题来源 | 反映人 | 具体问题 | 办结期限 | 责任单位 | 责任领导 | 承办人 | 办理结果 |
1 | 12315平台 | 郭海玲 | 消费者在涞百购物广场23年10月份购买的鞋子,穿着3个月两只鞋底出现断裂的质量问题,到店协商商家不做任何售后处理。诉求:免费维修或者返厂维修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秦龙 | 刘雨 |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,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90元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2024年3月4日电话告知投诉人。 |
2 | 12315平台 | 顾茹 | 消费者于2023年在初檬美容美体店办理了美睫卡,该店多次推迟不给消费者做美容。诉求:退卡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秦龙 | 刁健 | 经我局保化所工作人员调解,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卡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2024年3月1日电话告知 |
3 | 12315平台 | 孙立权 | 消费者于2024年在信誉商厦涞源店花费500元购买耐克裤子一条,穿着出现腿侧边开线的问题,与商家协商无果。诉求:退货退款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秦龙 | 刘雨 | 经我局消保股工作人员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为消费者退货退款。2024年3月12日电话告知投诉人。 |
4 | 12315平台 | 李冬梅 | 消费者于3月5日在恒奥连锁生活超市恩泽园店购买金龙鱼挂面4包,价签4.9元一包,结账时按每包按5.8元收取。诉求:退多收金额并道歉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秦龙 | 刘雨 | 经我局消保股工作人员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为消费者退还多收款项,2024年3月12日电话告知投诉人。 |
5 | 12315平台 | 王爱军 | 消费者于3月2日在宝华家具购买一张床,送到后发现是旧的,与商家协商无果。诉求:退款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秦龙 | 孙建忠 | 经我局涞源镇所工作人员调解,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款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2024年3月11日电话告知投诉人。 |
6 | 12315平台 | 陈辉 | 消费者于3月16日通过抖音在煌城餐饮店花费158元团的餐券,去店里用餐花费222元,商家核销结账时没有给消费者减除158元券。诉求:商家给予合理解释并退款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刘立川 | 贾合芳 | 经我局泉坊所工作人员调解,商家为消费者退款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2024年3月18日电话告知投诉人。 |
7 | 12315平台 | 匿名 | 举报人举报林浩加油站的加油机不准,存在计量不足的违法行为,望相关部门查处。举报人不配合调查,不能电话联系举报人。 | 15日 | 市场监管局 | 刘立川 | 樊常春 | 经查,举报事项不予立案,理由:经我局标准计量股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5日现场用计量器具对该加油站加油机进行计量检测,检测结果符合计量标准,因商家违法事实不成立,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,因举报人匿名举报不需告知举报人是否立案。 |
8 | 12315平台 | 王天熙 | 消费者反映成北大院洗车行未明码标价,一直收费25元,后发现商家突然涨价到30元。诉求:退差价。 | 7日 | 市场监管局 | 侯俊峰 | 张小利 | 经我局价格所工作人员调查,该店有收费标准和价格公示,根据《市场监督投诉举报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,我局不予受理。2024年3月26日电话告知投诉人。 |
9 | 12315平台 | 郝瑞林 | 举报人反映禾润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小米,打开包装清洗一洗掉黑色,不是真正的黑小米,要求查处。 | 15日 | 市场监管局 | 侯俊峰 | 邸海涛 | 我局食品股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9日现场核查,经核查,商家向我局提供了产品实物、产品检验报告及进化票据,黑小米本身含共青素,掉色属于正常现象,因商家违法事实不成立,我局不予立案调查,2024年3月12日短信告知举报人。 |